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,扩大高等学校招生自主权,促进中学素质教育的全面开展,我校2011年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,以选拔全面发展、综合素质高,具有创新潜质学科及特长突出的优秀人才。
一、招生地区
主要面向北京市、天津市、辽宁省、吉林省、黑龙江省、河北省、山东省、江苏省、浙江省、上海市、内蒙古自治区等。
二、招生计划
自主选拔录取人数控制在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%以内。
三、报名条件
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,有资格申报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:
1、省级重点中学(含省级示范化中学)综合素质突出或学习成绩优秀者;
2、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(数学、物理、化学、信息学、生物学)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者或全国中学生学科(数学、物理、化学、信息学、生物学)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者(全国学科竞赛省级赛区视为省级);
3、在艺术、体育等方面有突出特长者;
艺术类重点招收:主持人、声乐、舞蹈、书法、美术、二胡、古筝、琵琶、长笛、单簧管、双簧管、萨克斯、小号、长号、圆号、小提琴、手风琴、电子琴、钢琴(十级)、小鼓、大鼓、军镲等。
体育类重点招收:篮球、足球、排球、羽毛球、网球、游泳、跳水、健美操、传统武术、跆拳道、柔道、田径(不含马拉松、障碍跑、撑杆跳、链球、铁饼、标枪、竞走)等。
4、获得第25届辽宁省科技创新大赛“大连海事大学专项奖”者。
四、报名办法
1、所有报名者必须经所在中学推荐。按报名条件1报名的,每所中学推荐人选原则上不得超过5人,按报名条件2、3报名的,不受中学层次及名额限制。
2、符合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报名条件的考生,请登陆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网“网上报名系统”(点击此处进入网上报名系统)注册并填写相关报名信息,经系统生成并打印《大连海事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》。
3、考生填写并打印《大连海事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》及《个人自荐信》(考生手写)后到所在中学签字盖章。
4、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28日24:00时,届时网上报名系统将关闭;我校接收书面报名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(以邮戳为准)。请考生务必将《大连海事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》、《个人自荐信》及获奖证书复印件(以上材料以A4纸打印装订成册)于截止日期前用特快专递邮寄至大连海事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(地址:大连市凌海路1号,邮编:116026),请在信封正面醒目位置注明“自主选拔报名材料”字样,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,请留好备份。
五、选拔程序
1、经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,确定参加我校组织测试的学生名单。初审主要综合考虑报名者的学业成绩、竞赛成绩、特长情况、参与课外活动等情况。
2、初审合格的考生,现场报到时间定于2011年3月4日,考试及特长测试时间定于2011年3月5日。初选合格者名单、考试及特长测试具体要求及日程安排请于2011年1月8日起在“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网”上查询。
3、综合考核内容包含:
(1)文化课考试:笔试,考试内容为数学、英语两科,各科分值均为100分;
(2)专家委员会面试:笔试结束后,按报名条件3报名的考生需参加面试,其他考生不再进行面试,按报名条件2报名考生需在报到现场核对证书原件,并确认加分;
(3)心理及文学测试:该测试成绩不计入最终考核成绩,但在确定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时,作为参考;
(4)按报名条件1报名者,笔试成绩即为最终考核成绩。按报名条件2报名考生中,获得奥林匹克全国决赛三等奖以上或省级竞赛一等奖者,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为最终考核成绩,其他获奖者,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为最终考核成绩。按报名条件3报名考生,面试按百分制进行评价,面试分数在80分以下者,面试成绩不计入最终考核成绩;面试成绩在90分以上者(含90分),按面试成绩的60%计入笔试成绩为最终考核成绩,面试成绩在80分—89分者(含80分),按面试成绩的40%计入笔试成绩为最终考核成绩。按报名条件4报名考生,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5分为最终考核成绩。
4、在艺术、体育方面有特长报名的考生中,每个特长项目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原则上不超过8人,总分排名在所报项目考核成绩八名之外者,笔试成绩即为最终考核成绩。
5、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委员会根据学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、心理测试成绩及面试情况,研究确定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名单,并在“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网”及教育部相关网站予以公示。
六、录取原则